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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家电以旧换新热潮的掀起,“以旧换新”这个词成了各商家招徕客户的“法宝”,内衣店、枕头店相继打出以旧换新的牌子:只要有同类旧货,无论品牌和破旧程度都能抵扣一定金额,换得新品。
在鼓楼区冠亚广场地下一层某内衣店门口,笔者看到一张醒目的宣传牌立于门口,上面写着“内衣以旧换新,无论新旧、无论品牌均可抵80元。”该店店员小郑告诉笔者,店内只有调整型内衣可以以旧换新,其他的内衣打8折。
“谁会带内衣来以旧换新?看到这种广告总觉得怪怪的。”田小姐看到内衣以旧换新的广告后,怀着好奇进店看看。她说,内衣属于比较私密的物品,很少有人会拿出来换。不知道店家把内衣收去干什么,会不会是翻新后再拿出来卖?
“我们收了旧内衣之后直接就扔进垃圾桶。”小郑说,以旧换新只是一个广告噱头,一种促销方式,借着家电以旧换新这股风吸引顾客。商家回收旧内衣其实没有实际用途,收到后也会丢弃,不存在翻新的说法。另外,就算顾客没有带旧内衣,也可以在原价的基础上减去80元。
“打出以旧换新的招牌后,我们的生意确实比以前好了许多。”小郑说,部分顾客看了招牌,怀着好奇心来到店里,觉得商品不错,就顺手买了些回去。
在杨桥中路1号一家护颈产品专卖店内,笔者也看到了以旧换新的广告。店里的工作人员说,顾客在店里购买护颈产品时,如果能提供一个旧枕头,就能抵扣20元现金。他们收到旧枕头后也会销毁。“我们打出以旧换新的招牌就是为了招徕客人”。
“这是一种新颖的促销方式,属于商业行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系一位老师认为,内衣和枕头之类的商品利润空间比较大,商家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招徕顾客,这样的促销手段很新鲜。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商家想方设法出新招、怪招来吸引消费者,是一种正常行为。
-- 来源:福州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