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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是夏秋服装换季之际,在各大商场和专卖店都会看到“打折”、“降价处理”、“挥泪大甩卖”等促销广告,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好消息,但河南省开封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服装折扣猫腻多,买之前一定要货比三家,以防上当,千万别被低价迷了眼。
一件衣服两个价
河南大学一位姓王的同学告诉记者:“刚进入夏季时,我在西大街一商场相中了一条裤子,当时价格是580元,我想等打折了再买吧。真等到打折了,却发现3折的裤子卖426元。售货员告诉我,这条裤子的原价是1420元。”
前几天,马女士在鼓楼街一家店内看到男装打5折,就花了99元为其男朋友买了件短袖,回家后发现衣服上有两个价格标签,一个是198元,另一个是102元。
旧货冒充季末款
有的商家会拿旧货、积压品充当季末款来卖。8月下旬,杨女士在一家商店看到“新款秋装上市,全场8.8折”的广告,进去看了之后买了一件小外套,打折后198元。没想到逛到另外一家店里时,她发现同样的衣服挂在折扣区,商家声明是去年的货。
商家在打心理战
记者9月6日采访了市消协投诉部主任杨林。他告诉记者,故意抬高原价再打折、旧货当作季末款、处理品和打折产品混杂在一起销售,这些都是欺诈行为。商家就是抓住顾客爱贪小便宜的心理,在打心理战。
打折商品也“三包”
杨林提醒广大消费者:“正常的商品打折与处理品、残次品、滞销品的降价不是同一个概念,二者在售后服务的保障上不能享有同样的规定。处理品是因商品有质量问题才降价处理的。打折商品则不同,它与商品质量无关,只是商家促销的一种手段。打折商品若有质量问题,应一律视为正常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