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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没有“三包”,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对卖家和买家来说,都很麻烦。近期,就有很多消费者因购买的衣服不合适或有质量问题,致电本报96369新闻热线,希望通过本报维权。
消费者:为何受伤的总是我
5月2日,西宁市民欧女士反映,她在省城三田小商品市场买了一条牛仔裤,一周后,裤子出现质量问题,欧女士找到商家,商家给她更换了一条相同的裤子。可是不久后,这条裤子又出现了和前一条同样的问题。欧女士再次找到商家,可这一次商家却不给她换了,并提出,要换裤子就要按照裤子的进价付钱。
5月3日,西宁市民罗先生说,他在省城西大街一家服装店买了一条裤子,仅穿了一周,腿面就破了。罗先生找到商家,商家却说,裤子是人为损坏,不能退换。
5月10日,西宁市民谢女士说,她在水井巷买了一件衣服,回家试穿后,发现衣服大小不合适。找到商家,商家表示,衣服不能退也不能换。
5月10日,从哈尔滨来西宁旅游的刘女士给本报打电话说,她在西大街买了两条裙子,只穿了一天,裙子上就起了毛球,可是商家却不退换。
采访中,很多消费者表示遇到过类似问题,可是衣服是否可以退换,全由商家说了算。退换衣服十分麻烦,如果服装像家电等商品一样也“三包”多好呀!
消协:买服装一定要仔细
5月11日,记者针对读者反映的情况,采访了西宁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每年换季的时候或节假日,商家都会搞很多促销活动,购买服装的消费者也会随之增多,同时,针对服装质量问题的投诉也相应增加。可是,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服装“三包”规定,而商家各自不同的“三包”规定,不仅让消费者维权遇到了困难,也给商家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带来了很大麻烦。
据了解,虽然《产品质量法》明确了产品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即“三包”。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但是,包括服装在内的数百种商品并未被纳入“三包”目录,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服装“三包”只字未提。
另外,很多消费者购买服装时,没有索要票据,还有一些消费者将衣服买走后,就会剪去商标,有些甚至是穿过之后才去退换。由于服装的质量问题很复杂,往往很难判断是人为损坏还是质量问题,国家和我省也没有针对服装的“三包”规定,发生纠纷后消协等部门处理的难度也很大。消协也希望,国家或我省能出台有关服装的“三包”规定,以保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
但在国家或我省出台相关规定前,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一定要仔细查看,现场试穿,选择合适的服装,并向商家索要相关的票据。如果因服装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凭票据和商家协商,协商没有结果时,可以向工商、消协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
-- 来源: 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