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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有关部门对兰州市流通领域经销的儿童服装、玩具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了88家经销企业的136批次产品,合格95批次,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69.9%。
部分童装纤维含量“忽悠”消费者
此次检查了兰州市62家流通企业经销的81批次产品,35家企业的51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实物质量抽样检验合格率为63%。检查结果表明: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染色牢度在此次监督检查中全部合格,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甲醛含量超标,pH值、纤维含量不合格,标签标注不规范。
质监部门表示,此次抽查发现儿童服装的甲醛含量超标问题已有较大改观,除有3批次外,其余全部合格。据了解,甲醛是一种有害的化学物质,服装中的甲醛超标,可能会刺激人的眼睛,诱发呼吸道及皮肤疾病。
有14批次的pH值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婴幼儿服装的pH值应在4.0~7.5范围之内,检查中有部分产品pH值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产品偏碱性。
有7批次产品的纤维含量不合格,主要是有的产品标注的棉纤维含量低于实测值。如有的产品明示标识为棉100%,实测棉含量仅为54.4%。
玩具标识问题仍突出
此次抽查了兰州市26家流通企业经销的55批次的玩具,20家企业的44批次的儿童玩具合格,产品抽样检验总体合格率为80.0%。总体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监测结果显示,11批次不合格玩具中,有10批次是标志和使用说明及安全警示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使用说明”内容必须有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主要成分填充物名称或材质、年龄范围、安全警示、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使用说明、组装程序图、维护和保养、产品标准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安全使用期限等。但实际检测不同程度的存在缺项。标识和使用说明是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凭据和使用指南,其作用主要是有助于消费者正确、安全地使用玩具,避免发生由于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儿童伤害。此项不合格说明生产厂家对标识的忽视,同时销售者对商品的进货渠道把关不严,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据悉,针对儿童服装、玩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认真整改,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